第一章艺术公共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推进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决定通过课程建设来规范大学生艺术团的学习、训练与参演活动,以学分认定来体现训练成果,现制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艺术教育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办法如下:
第一条 艺术团成员招收与学分认定
1.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面向全校学生招收艺术团成员,学生通过选拔考核后成为艺术团成员,编入相应艺术团参加学习和活动。名单一经确认,报教务处备案。
2.学校在选修课程中增设艺术教育相关课程,艺术团成员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两年内修完课程,并根据艺术公共课实际教学情况参加相应艺术团活动,经考核合格,可获得2个学分。该学分归入学校教育总学分。
第二条 课程与课时安排
1.艺术团成员根据所在艺术团的专业特点,应完成以下相关课程的学习:
基础理论课:舞蹈、声乐、器乐等的基本理论。
专业技能课:舞蹈的技巧与身韵训练、声乐演唱技巧与表演能力的训练、器乐演奏技巧与表演能力的训练等。
节目排练课:队员之间合作性的训练,包括声部的协调、乐曲的处理、动作的整齐等。
舞台表演课:校内外各类演出、文艺比赛和其它艺术实践活动等。
2.艺术教育课程学习主要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和假期。上课与训练时间及地点由相应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原则上基础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学每学期不低于24课时。
第三条 考核
1.学校成立艺术团成员学分认定考核小组,由教务处、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和各艺术团指导教师组成。考核工作在考核小组指导下,由各艺术团指导教师负责,并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对团员成绩进行网上登录,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负责对书面成绩进行备案。
2.考核分日常考核、专业考核和实践考核三个部分。日常考核占30%,主要对艺术团成员考勤、纪律和参与艺术团工作等情况考核;专业考核占30%,主要对艺术团成员的专业技能考核;舞台表演占40%,主要对艺术团成员的舞台表演和其它专业实践情况考核。
3.艺术团团员一经招收入团后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团,确因能力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退团者,不得获取学分。
第二章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考勤范围包括:会议、训练及要求各团员参加的相关活动。
2.各团建立记录薄,各团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3.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如果实在有事,请假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正式请假条,假条由相关负责人及主管副团长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正式假条或未经签字,则请假一律无效。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三次者,迟到超过三次者,旷会超过三次者分别予以警告甚至清退。
4.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制度,一学期有严重违反该制度者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5.每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证的注册,由办公室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照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 奖惩制度
1.凡入团满三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评优评奖,大学生艺术团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人数的相关比例。
2.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学生手册来加分,其他团员根据参加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酌情加分。
3.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大学生艺术团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4.大学生艺术团建立社团活动记录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团内要严格考勤制度,积累考评结果,进行年终分团及个人总评,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优秀分团长,优秀艺术分团,考评成绩较差成员可是程度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完成或对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团不超过三个月的、违反校纪校规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大学生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三、管理制度
1.大学生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必须对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并与四位副团共同参与团内事务的重大决策。
2.副团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对日常事务进行统筹规划。
3.各分团负责人负责统一安排本组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工作。
4.每半个月由团长副团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各分团团长、副团长都务必到场,对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商讨有关大学生艺术团的相关事宜。
5.每个月由团长副团召开一次全体团员会议,增进各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由各分团负责人商讨制定近期的节目训练安排。
6.每个月各分团负责人交一份书面总结,对本月该组进行得活动、计划、得失及训练情况进行说明交与办公室收集存档。
四、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大学生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成员了解并报告大学生艺术团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及重点解决得问题。
2.各分团根据大学生艺术团整体工作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工作计划,计划须让全体团员知道,并报大学生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需要得到的帮助和支持。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对应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要有工作总结,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团委。总结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大学生艺术团每周一举行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每星期召开完例会随机抽取一个分团,观看他们的节目,以便随时了解训练情况。
五、纪律与要求
1.按时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负责人请假。
2.服从分团长、团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实践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是按实集合、化妆、上场。
4.各团员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的对待训练和演出。
6.自觉维护大学生艺术团荣誉。
7.本规定解释权归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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